安徽阜阳,一个土地开发项目中,开发商与业主无法达成补偿协议,双方僵持不下。
这场拉锯战,因政府公权力的介入而失衡。业主的房屋被违法强拆,一名业主服毒自杀。
事后,授权强拆的一名副区长被问责,他同时被查出收受了贿赂。今年4月被判刑11年。
暴力拆迁事件中,鲜有官员被问罪。此起事件被认为是“开先河”之举。
一片废墟边上
搭着一个棚子
那是他们原来的家
安徽阜阳市双清路和阜王路交叉口南侧,一片废墟边上,搭着一个棚子。
棚子是市民陈少远夫妇搭的。这里本是他们的家,2008年底被强拆。
他们轮流在棚子里“看守”废墟,阻止开发商的房地产项目施工。
与这片废墟紧密相连的,还有颍州区原副区长曹颍章的命运。他曾经分管颍州区的城建、市容工作。
今年4月14日,曹颍章被判刑11年。他没有上诉。
法院认定,曹颍章在两起强拆事件中,犯有“滥用职权罪”,造成两家财产损失,导致一名市民服毒自杀成为植物人,并收受开发商贿赂。
“植物人”指的是陈少坤,陈少远的三哥。
陈少坤的房子在弟弟家的西边,如今也是废墟的一部分。他在遭遇强拆时喝下了毒药,从此未醒,去年11月死亡。
市委书记批示调查,副区长把开发商叫到办公室
得知市委书记批示后,副区长曹颍章让开发商取回此前送来的档案袋,那里面是5万元
对陈少坤家的强拆,发生在2008年11月28日。
陈少坤家有4排房子,其中两排被纳入了政府道路扩建范围。另两排,一家房地产商一直想要拆,但双方一直未达成协议。
本来,陈少坤已与政府部门达成协议,他自行拆除了两排房子。但2008年11月28日上午,开发商带领大队人马出现,强行拆除他家另两排房子。双方冲突中,陈少坤服毒自杀。
几天后,“强拆逼人自杀”的消息传到阜阳市委书记宋卫平耳中。
知情人士透露,宋卫平获知“强拆逼死人”消息后,颇觉紧张。他立即批示,“由市纪委和市建委派员对拆迁过程的合法性进行调查”。
2008年12月2日中午,宋卫平的批示发到颍州区委。
时任颍州区副区长的曹颍章获悉后,在回办公室的路上,给阜阳市天马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称天马公司)总经理李朝阳打电话,让他到其办公室来一趟。
李朝阳后来向检察机关回忆,他是当天下午2点左右到的曹颍章办公室。曹指着一个档案袋对他说:“你送给我的这东西,我以为是烟呢,你拿回去吧。”
李朝阳看到,这是他几天前放在曹颍章办公室的,里面是5万元。
强拆陈少坤房屋的,便是李朝阳带领的人。
政府强拆的决定,让开发商瞄到机会
拖了十多年没解决,开发商希望借政府强拆的机会,搞定自己要拆迁的部分
十多年前,天马公司就想拆陈家的房子了。
临近颍州区双清路的地段,陈家兄弟共有10排房子,陈少远家6排,陈少坤家4排。
今年5月26日,李朝阳回忆说,天马公司1998年取得双清路附近地块的拆迁许可证,欲建设商品房。陈家两兄弟的10排房子在拆迁范围内。天马公司与陈家两兄弟在拆迁面积与补偿标准上一直达不成共识。
2008年5月,天马公司看到了一个契机。
阜阳市政府决定扩建市内的双清路,陈少远、陈少坤两家的房屋,各有一部分位于扩建的红线内,需要拆除。
天马公司希望借此机会将两家全部房屋拆除。
2008年5月12日,天马公司向颍州区政府递交报告,请求进行强拆。时任区长李士坤签署意见后转副区长曹颍章。
天马公司总经理李朝阳找到曹颍章,说“拆迁的事情,请你多帮忙,以后不会忘记你的,一定感谢。”
不过,天马公司没料到的是,双清路扩建红线内的拆迁问题,政府与陈少远、陈少坤两兄弟也未达成拆迁协议。
2008年9月2日,阜阳市政府副市长王改林主持召开会议,会议决定,在2008年9月13日前,将陈少坤等人位于规划红线内的房屋强制拆除,并按政策补偿。
政府决定强拆,这成了天马公司真正的机会。
副区长:先拆除,即使拆错了,我们赔就是
“我明白曹区长的意思。是让我公司借政府拆除……把后面房屋借势一块给拆掉。”开发商李朝阳说
2008年9月4日,时任颍州区副区长的曹颍章,协调颍州区相关部门召开会议,准备实施强拆。
曹颍章将强拆范围扩大,不仅要求将陈家兄弟位于红线内的部分拆除,而且要求将两家所有房屋全部拆除。
曹颍章的意见传到颍州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后,副局长侯刚在党组会上提出,全部强拆不符合法律程序。
该局局长曾亚民事后向检察院作证,他曾将以上情况向曹颍章电话汇报,曹的回答是:“那拖到什么时候?不能影响工期。先拆除,即使拆错了,我们依法赔偿就是。”
当年9月25日,曹颍章安排天马公司总经理李朝阳找来搬家公司和挖掘机,将陈少远家房屋全部强拆。
在开发商强拆陈少远家房屋时,陈少坤找到曹颍章,表示可自行拆除红线内房屋。曹颍章同意了。
陈少坤于是拆除了自家第一和第二排房屋。
李朝阳后来回忆说,他找到时任颍州区委书记姜涛,要求对陈少坤家所有房屋强行拆除。姜涛事后向检察机关证实,他当时表示不同意。他让李朝阳去陈少坤家协商解决。
李朝阳于是又找到了曹颍章:“姜书记同意拆前边的(红线内),后边的房屋让我再谈谈。这咋办呢?”
曹颍章回答:“只有这样拆,别的没办法——到时候我拆前边的,你们紧跟着就拆后边的。”
“我明白曹区长的意思,是让我公司借政府拆除建筑红线内的危房时,把陈少坤家后面的房屋借势一块给拆掉。”李朝阳说。
2008年11月26日,李朝阳将装有5万元现金的档案袋放到了曹颍章办公桌上。
次日,曹颍章电话通知李朝阳对陈少坤家进行强拆。
当年11月28日,天马公司的挖掘机先拆除了陈少坤家本该政府出面拆的部分,又将陈少坤家剩下的房屋全部拆除。
拆除过程中,陈少坤喝农药自杀。送医院后一直未苏醒,成了植物人。一年后,去年11月,59岁的陈少坤死亡。
两罪并罚判刑11年,“希望此举能被广泛‘效仿’”
曹颍章供述称,强拆两家房屋,是考虑到市容市貌的需求和天马公司的要求,他没有请示领导
事发后,2009年7月9日,曹颍章被刑事拘留。
相关部门调查发现,曹颍章不止收受天马公司一家的贿赂。2007年10月,他还利用职权,“照顾”了另一地产商阜阳巨川公司的拆迁。
受贿罪之外,法院还认定曹颍章构成滥用职权罪:超越指挥部的决定要求,擅自决定强制拆除陈少远、陈少坤家所有房屋;造成陈少坤服毒自杀形成植物人、其儿媳轻伤的严重后果,给两家造成财产损失1380593元。
判决作出是今年4月14日,当时陈少坤已死亡。
案件调查过程中,曹颍章供述称,强拆两家房屋,是考虑到市容市貌的需求和天马公司的要求,他没有与任何人商量,没有请示领导。
天马公司涉嫌单位行贿罪,但因数额较小(按相关法律,20万元以上立案,涉及其他严重情节的10万元至20万元间亦立案)未被立案处理。
今年4月,曹颍章因受贿罪判刑10年,滥用职权罪判刑2年,二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1年。
曹颍章被判刑后,媒体评论“终于看到‘强拆官员’被判刑”,亦有评论指出,希望此举能被广泛“效仿”,终止暴力拆迁的再发生。
据《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