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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站附近发生“六连发”金项链抢夺案 昨日主犯因抢夺罪获刑8年 去年五一前后,发生在郑州火车站地区的“六连发”金项链抢夺案,随着昨天来自广西的3名主犯分别获刑,终于画上句号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大白天公然抢夺6人金项链 去年4月26日11时30分许,市公安局火车站派出所接到报警,“我脖子上的金项链被人抢了!我在福寿街公交车站……”市民杨女士报警称,“一男子从我身后扯走了我脖子上的金项链”。当天在火车站地区,又有4名女子报案称金项链被抢走。2012年4月27日,在火车站小商品城附近,郑女士又被“摘金”…… 白天公然抢夺,且连续作案,喜欢佩戴金银首饰的女士和女孩,一出门就开始心有余悸。 骑摩托车作案,没想到郑州禁摩 警方调取正兴街、福寿街、兴隆街近50个摄像头资料,初步锁定了4名嫌疑人。 2012年5月5日15时许,民警在监控录像上发现3名男子的体貌特征面熟,民警迅速布控,5分钟内在小商品城附近将3名男子抓获。 这个团伙共有8人,均来自广西南宁。2012年4月27日他们乘大巴返回南宁。2012年5月5日,他们再次来到郑州,结果被民警在监控中锁定。“我们在南宁作案,都是骑摩托车,从来没让抓住过,没想到郑州不能骑摩托车,最后被抓。” 3人因抢夺罪分别获刑 去年5月23日,两名男子王映、谭伟,被郑州民警从广西押回。至此,发生在郑州火车站地区的“4·26”跨区域系列抢夺案成功告破,8名广西籍犯罪团伙成员落网。 该犯罪团伙成员均为“90后”,其中谭伟、詹文、王映都有前科。这3人找到了各自的好友,一共5人(因这5人作案时未满16周岁,不负刑事责任),一起乘车从南宁市来到郑州市。 他们还在2011年7月26日转战江西南昌作案两起,抢夺两条黄金项链,价值9817元。 昨天,二七区法院认为,谭伟等3人抢夺数额特别巨大,行为均构成抢夺罪。最终判决,谭伟获刑8年,并处罚金2.5万元,詹文获刑7年,并处罚金2万元。王映获刑5年,并处罚金1.5万元。线索提供 彭振华 王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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