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热点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上访妈妈”终审赢了
      
返回主页 | 郑州晚报 | 标题导航 | 郑州日报      
上一期  下一期
“上访妈妈”终审赢了
永州劳教委赔偿唐慧2641.15元湖南高院不支持书面道歉,称法律无明文规定
唐慧:以后将好好生活,照顾好女儿
宣判后唐慧走出湖南高院。

永州劳教委赔偿唐慧2641.15元

湖南高院不支持书面道歉,称法律无明文规定

唐慧:以后将好好生活,照顾好女儿

15日9时许,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访妈妈”唐慧诉永州市劳教委行政赔偿案二审作出判决:撤销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由永州市劳教委向唐慧支付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641.15元,但不必再进行书面赔礼道歉,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对于唐慧提出的永州市劳教委必须向她进行书面赔礼道歉,湖南省高院认为,是否必须以书面形式赔礼道歉,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二审庭审中,永州市劳教委法定代表人就做出劳教决定时没有考虑到“唐慧的女儿尚未成年,且身心受到严重伤害,需要特殊监护等情况”、“人文关怀不够”、“处理方式不当”,向唐慧赔礼道歉,故对唐慧此项诉讼请求可视为已经履行。

庭审结束后,唐慧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她说,自己一直坚持上诉本来不是为了钱,“只是为了我心里的坚持,也是为了我的孩子。以后要好好生活,好好照顾女儿。”

对话唐慧▼

“我心里真的感觉要好多了”

庭审结束后,唐慧走出法庭。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唐慧的声音听起来有些虚弱,当说到这段时间记者对她的关注时,她有些哽咽。

记者:终审胜诉后你觉得满意吗?

唐慧:我现在心情也很复杂,不知道该怎么说。我也觉得自己很累,我需要休息,我下午就回永州了。要说满意不满意的话,和中院的判决比起来,我心里真的感觉要好多了。

记者:你从法庭出来后和家人说了结果吗?

唐慧:我还没来得及说,我觉得他们应该从网上已经知道了。

记者:当初上诉的时候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为什么就只主张了2000多元呢?

唐慧:我一直坚持上诉本来也不是为了钱,只是为了我心里的坚持,也是为了我的孩子。

记者:下一步对自己和女儿的生活有什么计划吗?

唐慧:暂时还没有想得太多,从法院出来就是觉得自己好累。我想回去以后好好生活,照顾好女儿,不辜负大家的期盼。

记者:你女儿现在情况如何?

唐慧:现在还可以,上次去北京接受了4天心理辅导,还是很有效果。

记者:现在最想说的是什么?

唐慧:感谢社会上很多好心人的关注,包括一些网友、律师、媒体记者,谢谢你们!我现在最想感谢你们和一直帮助我的律师。

▶判决回应

永州劳教委:积极履行法院判决

昨日,永州市劳教委主任蒋建湘表示,会服从法院判决,我们要积极履行法院判决,以一种合适的方式,来履行法院的判决。

蒋建湘表示,对唐慧,我并不认为唐慧告了我们,我们就不管她了,我们还是会和零陵区委区政府、零陵区分局一起商量,下一步怎么关心唐慧一家回归正常的生活,不管怎么样,她都是我们永州人民群众的一员,要让她过上好的正常的生活,尤其是她女儿要有一个好的成长环境,我们充分听取她的意见,给她充分的关怀。我们要从唐慧的案件进行一个深刻的反思和总结,一定要避免今后类似的情况再发生。

▶案件回顾

解除劳教后 一审败诉

2006年10月,永州发生一起“11岁女孩被逼卖淫”案。受害者之母唐慧要求法院判处犯罪嫌疑人死刑,处理渎职民警,获得经济赔偿。2012年6月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判处两名被告死刑,四名被告无期徒刑,一名被告有期徒刑15年。

因不满永州司法机关对该案的处理,2012年8月,曾多次上访的唐慧被以“严重扰乱了单位秩序和社会秩序,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的理由送进劳教所。之后,湖南省劳教委对其撤销了劳教决定。被解除劳动教养后,唐慧随即提出申请国家赔偿。

唐慧的代理律师浦志强表示,永州劳教委的具体行政行为被复议机关撤销,表明其做法不具合法性,这也意味着,永州市劳教委应该为自己做出的违法行为进行国家赔偿。

永州市劳教委则表示,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撤销其作出的劳教决定,并没有认定他们的劳教行为不合法,相反是出于人性关怀考虑,鉴于唐慧女儿尚未成年,且身心受到严重伤害,需要特殊监护等情况,对唐慧依法进行训诫、教育更为适宜,可不予劳动教养,才决定撤销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对唐慧的劳教决定。

由此,永州市劳教委认为,唐慧多次扰乱社会秩序,反复教育仍不悔改,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也确定了唐慧的违法事实,对其进行劳教,完全是职责所在,程序合法,无任何不当,故无需向唐慧进行国家赔偿。

上诉 要求道歉并赔偿

今年4月30日,被湖南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败诉的唐慧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请求撤销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之前判决,要求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向她道歉并赔偿。

7月2日,该案二审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择日宣判。据了解,庭审中,双方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3个方面:永州劳教委是否应当对唐慧进行赔偿;如应当赔偿,赔偿方式、范围、数额如何确定;永州中院的判决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网友关注▼

微博开5天 粉丝近7万

7月10日,唐慧开通新浪微博,当天短短几个小时,粉丝就接近2万,而截至昨日中午,关注她的粉丝已超过6.5万余人次。

“我是唐慧,谢谢帮我开通微博,我们全家感谢大家。”第一条微博发出后,就引发大量的转发及评论,转发量超过2.2万,评论更是超过3万。

网友“清亭蜻蜓”说:“唐慧,我们支持你!”还有网友鼓励她通过微博加强和社会沟通,“山清水秀好世界”说:“对了,要学会微博,好与外界沟通。”

据新华社、《法制晚报》

判决结果

一、撤销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永中法行赔初字第1号行政赔偿判决;

二、撤销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永劳赔决字(2013)第01号行政赔偿决定;

三、由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赔偿唐慧被限制人身自由9天的赔偿金1641.15元;

四、由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向唐慧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481574 2013-07-16 00:00:00 二 “上访妈妈”终审赢了KeywordPh永州劳教委赔偿唐慧2641.15元湖南高院不支持书面道歉,称法律无明文规定
唐慧:以后将好好生活,照顾好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