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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水利厅厅长 李柳身 3月15日 晴 建议对国有企业慈善捐赠程序进行优化 我认为,不管是从慈善组织的设立,还是慈善资金的管理等方面都需要有法律的规范。慈善属于核心价值观里面的内容,核心价值观是需要有法律做保障的,国际上一些国家所提出的核心价值观许多都是由法律做保障的。 此外,国际上的一些其他国家,评价一个企业家,并不是通过税收的多少,而是通过公布慈善行为,捐款数量,在慈善事业上做出的贡献,来衡量这个企业家是否尽到了社会责任。在我看来,《慈善法》立法很有必要。 针对《慈善法(草案)》,我也有一些建议,在《慈善法(草案)》中有这样一条规定,国有企业实施捐赠要遵守有关国有资产的规定,履行批准和备案的程序。然而实际实施过程中,在动员慈善捐赠的时候,很多国有企业以“履行批准”为由而不积极,不捐赠,这对国有企业慈善事业无法起到促进作用。另外,企业一旦捐赠,其营业收入和税收等重要的考核指标就会减少,为此我建议把慈善捐赠的数量排除在考核以外。 郑州报业全媒体新闻中心全国两会记者 裴蕾 徐刚领 马健 苏瑜 宋文雅 谢君锐 肖雅文 陶莎 闫佳佳 北京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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