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A03版:时政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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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郑州市2016年度政府环境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蓝天、碧水、乡村清洁工程等为“考卷大题”,对未完成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年度任务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实施 “一票否决”,同时按照环保工作做的好坏,给予加扣分。 考核蓝天、碧水、乡村清洁工程等五大项 按照《考核办法》,蓝天、碧水、乡村清洁工程、总量减排和环境安全是五大项考核内容。 其中,蓝天工程目标包括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浓度削减,城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工作任务等指标;碧水工程目标包括地表水责任断面环境质量、水污染防治工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等指标;乡村清洁工程目标包括生态创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运营管理机制建设任务、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工作等指标。 而在总量减排目标方面,包括四项主要污染物年度总量减排、重点减排工程、总量减排监测体系等指标。 环境安全目标方面,包括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任务,不发生因企业违法排污和其他突发事件处置不当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不因环保问题引起群体性信访事件,实现辐射事故零发生率。 对于考核办法,按照规定,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环境保护责任目标执行情况年度考核采取定量考核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根据考核细则打分,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开计分和排名,其中上街区与县、市一起排名。34家市直相关单位按照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比例进行定量评定。 2017年初,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各管委会和市直各相关单位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统一考核。 蓝天计划未完成 “一票否决” 按照考核评定,考核结果分为先进、完成、未完成3个档次。对未完成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年度任务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实施 “一票否决”,评定为年度环保目标未完成单位。 凡被国家、省、市实施区域限批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不得评定为年度环保目标完成先进单位。凡未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或市委、市政府交办具体任务的市直委局,不得评定为年度环保目标完成先进单位。 不仅如此,《考核办法》规定了扣(加)分项目,对政府环保责任目标进展缓慢、区域或流域环境质量出现恶化的,对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实行约谈。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单项环保工作被通报批评或表扬的,进行扣分或加分;依托网格化管理推动环保工作成绩突出的,进行加分。 郑报融媒记者 董艳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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