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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由于执行法官责任心不强,对拍卖物品把关不严,忽略了这些玩具枪的属性,以至未进行鉴定就进入拍卖程序,我院深表歉意!”针对近日媒体报道的河南新县法院网拍BB弹玩具枪引发的争议,昨天中午12点11分41秒,河南新县法院在其官网发布情况通报作出回应。 郑报融媒记者 鲁燕 新县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 玩具枪的情况通报 2016年12月21日,我院将依法查封被执行人李某、潘某经营某超市的物品上传到“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予以拍卖,其中有15把塑料材质、内置弹簧装置的玩具模型枪。 2017年1月3日,澎湃新闻报道《河南新县法院拍卖BB弹玩具枪,法官:只鉴定了价格》,引发网民质疑。我院发现后,立即从网上撤回了该部分拍品,并将这些玩具枪送到信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进行鉴定。1月4日,信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出具了鉴定结果,结论是:经检验,送检枪形物品属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使用法庭科学枪口比动能测速仪法对其枪口比动能分别进行了测定,其枪口比动能均未达到1.8J/c㎡。根据《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中鉴定标准第三条规定,送检枪形物品均不能认定为枪支。 由于执行法官责任心不强,对拍卖物品把关不严,忽略了这些玩具枪的属性,以至未进行鉴定就进入拍卖程序,我院深表歉意! 今后,我院将深刻汲取教训,认真改进司法作风,完善并严格落实有关制度,规范审判执行工作,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衷心感谢新闻媒体和广大网友对我院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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