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A03版:政事 重点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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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为科研经费管理开“绿灯”。 简化预算编制科目,我省将合并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科目,由科研人员结合科研活动实际需要编制预算并按规定统筹安排使用。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科研经费中出国经费不受机关“三公”经费政策约束。下放预算调剂权限,我省将根据科研活动规律和特点,实行部门预算批复前项目资金预拨制度,保证科研人员及时使用项目资金。 结合科研项目的实际需要,明确劳务费开支范围,不设比例限制。今后,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均可开支劳务费。 另外,我省还将加大对科研人员的绩效激励力度,取消绩效支出比例限制。对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经费支出,不计入绩效工资总额基数。 郑报融媒记者 张竞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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