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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老年公寓火灾案 10名国家机关人员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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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老年公寓火灾案 10名国家机关人员被判刑

本报讯 昨天,河南省鲁山县法院对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5·25”特大火灾事故系列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5月25日19时30分,位于河南省鲁山县三里河的康乐园老年公寓发生特大火灾事故,造成39位入园老人死亡,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064.5万元。经鉴定,该起火灾事故属于特别重大责任事故。

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康乐园老年公寓法定代表人范花枝、彩钢板房建筑商冯春杰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9年,罚金50万元和有期徒刑6年6个月,罚金10万元。康乐园老年公寓副院长刘秧、马爱卿、消防专干孔繁阳和消防安全小组成员翟会廷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3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鲁山县民政局城福股原股长铁九伟、鲁山县民政局原党组成员王占文、鲁山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高峰等10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分别被以滥用职权罪或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2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

郑报融媒记者 鲁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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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770 2017-12-08 00:00:00 五 鲁山老年公寓火灾案 10名国家机关人员被判刑Keyword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