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
《意见》明确,到2018年,实现农业发展领域行业内涉农专项转移支付的统筹整合。到2019年,基本实现农业发展领域行业间涉农专项转移支付和涉农基建投资的分类统筹整合。到2020年,构建形成农业发展领域权责匹配、相互协调、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并根据农业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以及转移支付制度改革,适时调整完善。
《意见》提出,对行业内涉农资金在预算编制环节进行源头整合,中央涉农资金在建立大专项的基础上,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有关部门根据各项涉农资金应当保障的政策内容设立任务清单;充分赋予地方自主权,允许地方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在同一大专项内调剂使用资金。
《意见》要求,要加强管理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充实涉农资金项目库,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通过改革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机制,促进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
《意见》强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把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参与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为推进统筹整合工作提供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