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解决占补平衡难题
近年来,我省建立了以耕地保护为首要任务的土地管理格局,确保了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截至2016 年底,全省耕地保有量面积达1.2166 亿亩,比国家下达的目标(1.2035亿亩)多131万亩,耕地保护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但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等问题仍然较为突出,耕地保护的压力日趋增大,尤其是落实耕地占补平衡难度较大。结合我省实际,省国土资源厅联合省农业厅起草了《实施意见》,先后经省政府常务会、省委深改组研究审议后,省委、省政府于2018年1月10日正式印发。《实施意见》明确了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的目标任务,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分为6大部分,目的是更加有力有效地保护耕地,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多措并举解决占补平衡难题,力求在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发4号文件的基础上,探索建立符合河南实际、具有河南特色的耕地保护工作模式。《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2035亿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0206亿亩,确保建成6369万亩、力争建成7420万亩高标准农田,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
加快推进 “僵尸企业”土地处置
《实施意见》强调,加强土地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保护优质耕地;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将不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作为项目选址的重要条件;以节约集约用地缓解建设占用耕地压力,促进新增建设不占或尽量少占耕地,逐级落实全省“十三五”时期建设用地总量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占用建设用地面积下降22%的目标任务,大力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促进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有效利用,加快推进“僵尸企业”土地处置。
《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对耕地保护责任主体的补偿激励,推进省市县各级涉农资金整合,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加大耕地保护补偿力度。鼓励各地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对承担耕地保护任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给予奖补,运用经济手段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保护耕地积极性。严格对地方政府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的监督考核,强化地方党委、政府保护耕地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