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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窗外一片红光,她第一时间拔掉电源 4月10日晚上9点,在东明路某超市工作的赵女士下班返回租住在红专路122号院的家中,因为电动车没电,嫌麻烦懒得推到指定的充电点去充电的她,索性就从3楼家中窗户处扯出电线充电。 其实,早就被辖区警方、办事处等工作人员多次教育的赵女士深知飞线充电的危害,因此,半梦半醒中的她睡得并不踏实。 11日凌晨3点左右,她听到外边一阵“噼里啪啦”,望向窗外则是一片红光。赵女士打了一个激灵,第一反应就是拔掉正在充电的电源。 当她赶到楼下,火势已不受控制,经物业人员清点,火灾共造成5辆电动车和2辆自行车损毁。 随后,赵女士被出警的丰产路公安分局治安管理服务大队三中队带走调查。 对飞线充电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经过相关部门调查取证,火灾为赵女士飞线充电所引发。 40岁的赵女士家庭并不富裕,在超市打工的她还要养活两个孩子,在接受调查时,问得最多的是“要赔多少钱”。 “没想到这事会发生在我身上!我知道飞线充电可能会引起火灾,但也只是存在可能,因为之前看到很多人都这样充,也没见着火,想着应该不会这么凑巧。不过我也不敢睡得太死,没想到……”赵女士流下悔恨的泪水。 目前,赵女士因过失引起火灾正被丰产路警方办理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希望赵女士的经历能给大家提个醒,对飞线充电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民警张磊说。 ■相关链接 《河南省消防条例》中明确规定:“居民不得在居住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存放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或者为其充电。”发生这种行为又拒不改正的,将被处以罚款,造成火灾事故或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将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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