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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街十景”“上街十大历史典故”评选开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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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城市形象,挖掘旅游资源和文化内涵
“上街十景”“上街十大历史典故”评选开始啦

本报讯 近日,记者获悉,为提升上街城市形象,进一步挖掘上街旅游资源和文化内涵,充分展示上街独特的人文自然魅力,扩大上街对外影响力,提高上街文化品位,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快速发展,上街区拟在全辖区范围内开展“上街十景”和“上街十大历史典故”评选活动,欢迎各界人士踊跃参与、积极投稿。

上街时报 谢鹏飞

通讯员 穆文涛

活动目的

开展“上街十景”和“上街十大历史典故”评选活动,旨在通过对上街自然景点和人文景观的评选,进一步挖掘文化旅游资源、塑造城市旅游形象,通过广泛宣传发动人民群众,充分调动社会力量,评选出最受公众欢迎、真正代表上街形象的“十大美景”和“十大历史典故”。

活动时间

8月1日至9月30日

组织机构

此次评选活动由区政协、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局共同承办。

奖励办法

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评选,此次活动共设参与奖30名,由主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评选办法

1.评选范围:

“上街十景”,上街区行政区划范围内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等。

“上街十大历史典故”,可考证的史料与传说均可。

2.评选标准:

“上街十景”要立足于全区代表性景观资源,能够集中体现上街区文化特色,具有较高的观赏价值、文化价值和人文内涵。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包括单体的特色景观、景点,代表区域或季节的特色景观)。以上景区(点)景观要具备一定常态性以及时间延展性,具有广泛推广性,容易形成品牌特色,便于集中宣传推广。

“上街十大历史典故”要符合历史轨迹,附上可考证的相关史料内容,如为传说,要有一定的群众知晓度及流传时间,要在历史中的上街地界及周边发生的故事,符合地域性要求。

3.评选方式:

整个活动分为提名推荐、初评、复评、公布四个阶段,采取推荐、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提名推荐(8月):推荐时需提供景观名称、景观介绍或提名理由(100字左右),每个景观提供不小于3MB的图片一组(8张以内),每个单位或个人可以推荐3个以内(含3个)的候选景点。推荐的特色景区(点)和景观名称要求简洁精练,言语优美,特色鲜明,意境深远,能够高度概括景区(点)、景观全部内涵。典故不限字数,要求是完整的故事或事迹,叙事性、阅读性强,有史料考证的需附上相关史料内容。

(2)初评(9月上旬):推荐阶段结束后,邀请专家评审团和部分市民代表进行初评,评出30个景点和30个历史典故。

(3)复评(9月中旬):将初评入围的30个候选景点详细情况及有关信息进行发布,广泛发动市民、各界朋友参与评选,可在SJTV(上街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点击“上街十景”和“上街十大历史典故”评选活动,即可参与投票,网络投票占50%,专家评审占50%。结合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团意见,最终确定评选出“上街十大美景”。

(4)公布(9月下旬):通过媒体向外公布“上街十景”和“上街十大历史典故”评选结果。

其他事项

1.征集作品推荐方式: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推荐提交。

①书面推荐作品邮寄地址:上街区委宣传部1531室、上街区文广新局旅游科,邮编:450041。

②电子文档推荐作品发至sjsjdgzj@163.com(邮寄截止时间:2018年8月31日),联系电话:68937706、68113199。

2.所有推荐的景区(点)、典故请按提名推荐要求准备好相应资料,并且注明推荐单位或个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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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9028 2018-08-16 00:00:00 四 “上街十景”“上街十大历史典故”评选开始啦KeywordPh提升城市形象,挖掘旅游资源和文化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