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J07版:社区报 国基·精细化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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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国基路街道执法中队依据“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规定,依法对ofo共享单车(小黄车)所属单位“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处以20000元罚款,这是共享单车企业进驻郑州市以来“吃”的最高罚单。 9月份国基路办事处辖区内魏河北路的人行道上再次出现了摆放有长96米,宽4.5米的“单车长龙”,其中以“小黄车”居多,对此,国基路街道办事处联合国基路执法中队、国基路街道办事处城管科一起,对单车公司进行约谈整改,但收效甚微。使得这部分地段行人已无法通行,严重影响到周边居民的正常出入。 鉴于此,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国基路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调查、拍照取证、核实确认后,向影响城市环境卫生整体秩序最为严重的ofo共享单车所属单位“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对“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处罚款20000元。据悉,这是郑州市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对共享单车当事单位“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开具的第一张万元以上罚单。 国基路执法中队负责人赵永刚表示,就国基路办事处辖区而言,虽然远离市中心,但共享单车的“乱象”却有愈演愈烈之势。依据城市管理法规,他们曾多次与相关当事单位进行过沟通,但收效甚微,因而对情节严重且劝导无效的单位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赵永刚说,下一步,执法中队准备协助共享单车企业对辖区内花园路、三全路等主要干道非机动车辆进行有序合理摆放;约谈当事单位加强自身管理,重点时段增派工作人员上街管控,及时归整清运;中队将加强巡查和处罚力度,加大专项治理行动次数,在路长制的新模式下形成长效机制;配合国基路街道办事处在不影响辖区道路通行的情况下,合理规划并增加停放区域;同时号召市民努力提升个人素养,在使用单车后,能做到有序按规摆放、文明出行。 记者 鲁慧 通讯员 陈晶晶 文/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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