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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谷长乐)据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消息,根据市环境监测站与省环境监测中心联合会商,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于1月23日12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23日20时启动Ⅱ级响应。 应急响应期间,全市停止建筑拆迁(拆除)施工,停止开挖、回填、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 停止建筑工地室外电焊、喷涂、粉刷等作业(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重点民生工程除外)。裸露场地应当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工业企业需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业“一厂一策”停限产措施橙色预警或错峰生产要求,从严实施停产或限产。 全市停止渣土、水泥罐车、物料运输,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使用,相关行业启动相应的减排措施。 在此期间,各有关部门将加强执法检查,禁止露天烧烤和垃圾焚烧;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停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发现违法行为,市民可拨打电话12369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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