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A03版:政事 重点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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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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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G区某村村民冯某、王某乙在该村安置项目工地,纠集本村村民采取锁门、堵车等方式,强行以高于市场价3倍的价格,向工地司机索要卸车费等,非法所得1.4万元。据查,冯某是该村支书王某甲的妻哥,王某乙系王某甲的哥哥。其间,该村安置房项目部负责人曾3次向王某甲反映冯某、王某乙强迫交易的问题,王某甲都未予制止。此后,冯某、王某乙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王某甲又出面说情。2018年12月,冯某、王某乙因犯强迫交易罪,分别被G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王某甲纵容、默许其亲属参与涉恶活动的行为是否违纪?

答:《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章第一百一十五条明确:“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基层干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行为,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为此,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加了这方面的条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依法打击村霸黑恶势力,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王某甲身为村支书,本应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却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G区纪委经研究,决定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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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违规借贷不可取

李某,Z市园林绿化部门党组成员、主管工程建设的副局长。林某长期承揽该局的园林绿化、基础设施、水电安装等工程,在日常施工中,林某经常受到李某的照顾。2018年5月,林某因建设资金紧张,向李某借款100万元,用于购买正在建设的某公园基础设施材料等。2018年11月初,Z市园林绿化局与林某结算工程款。之后几天,林某向李某还款131万元。李某借贷的行为是否违纪?

答:《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第九十条规定:“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党员领导干部参与正常的民间借贷,并不违反党规党纪。但是个别领导干部违规参与民间借贷:有的违规借贷资金巨大,有的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被借贷人谋利,有的打着民间借贷的“幌子”搞行贿受贿。现实中,必须严格区分有关行为性质,严厉惩治其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本案中,李某通过借款的形式向林某借贷,虽然借贷行为本身是源于林某的资金需要,但李某在短期内获得了超过30%的收益,严重超出了国家规定的利率范围。可见,这与其掌握的相关职权有明显关联,因此他的行为损害了其职务的廉洁性。

2018年12月,Z市园林绿化局某干部举报李某违规放贷问题,收到问题线索后,市纪委监委立即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经查,李某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Z市纪委经研究,决定给予李某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记者 董艳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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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7646 2019-02-28 00:00:00 四 AKeywordPh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