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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道路分为四个等级 良好、优秀、卓越、极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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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试行《“路长制”工作导则》
全市道路分为四个等级 良好、优秀、卓越、极致
月考核第一奖区级财政1000万元 倒数第一罚1000万元

为落实以“绣花精神”管理城市指示,在全市推行“路长制”管理模式,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办公室昨日公布了《郑州市“路长制”工作导则(试行)》。《导则》包括总则、工作任务、工作模式、工作职责、工作机制五方面的内容,进一步明确了“路长制”工作任务、工作模式、工作职责、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为我市推行“路长制”提供了遵循。

记者 裴其娟

“路长制”工作目标

全面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打造安全、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环境,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路长制”工作内容

每条路段设立责任路长,按责任路长职责要求,对市政设施、施工围挡、城市家具、环境卫生、防汛除雪、绿化带、街面秩序、沿街立面、架空线缆、门前“四包”等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和落实。

“路长制”工作标准

路段要实现“五化”(美化、净化、亮化、绿化、文化),即美化设施力促城市优美靓丽,净化环境力促城市整洁清新,亮化街道力促城市流光溢彩,绿化环境力促城市生态宜居,文化建设力促城市融入文化元素。

全市路段分为四个等级

全市路段分为良好、优秀、卓越和极致四个等级。

“路长制”实行“1234”模式

每条路段设置责任路长,组建路队,对道路进行综合治理的“一长、两员、三会、四包”工作管理模式。

“一长”,即责任路长,包括一级路长、二级路长和三级路长。责任路长全面负责所辖道路的市政设施、环境卫生、街面秩序等各类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推动门前“四包”责任制落实,并向上级路长报告重大突出问题。

“两员”,即巡查员和监督员。巡查员和监督员负责每天对所辖道路进行巡查督导,发现解决各类问题,督促商户落实“四包”工作,并向责任路长上报突出问题。

“三会”,即党员议事会、商户联合会和部门协调会。通过“三会”发动及动员基层党员和商户群众力量,建立衔接有序、协调顺畅的基层管理机制,构建党员引领、商户自治、全民参与的社会治理模式。

“四包”,即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包立面。包卫生,无垃圾杂物、无污水、无污垢、无油渍,卫生设施完好整洁、无毁坏;包秩序,无车辆乱停乱放、无突店经营、无乱堆杂物;包绿化,绿化带无践踏、无占用、无缺株断垄、无黄土裸露,行道树无死株、无攀折、无借助树搭棚和悬挂衣物、无树穴箅子破损;包立面,门头牌匾无破损、无违规设置,沿街立面干净,无乱贴乱画、无私拉乱扯。

全面实行“路长吹哨,部门报到”

由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路长,每月召开“路长制”点评会议,评优评差,兑现奖惩。由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管城市管理工作的同志担任副总路长,组织每周的观摩点评、红(黑)旗路段的评比。

乡镇(办)行政正职担任一级路长,每周对辖区内路长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系统的督导检查,并组织召开观摩点评会议,每半月召开例会。

乡镇(办)副科级以上干部担任二级路长,并根据实际组建运行高效的路队,每周对门前“四包”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两次,组织门店和沿街单位进行红(黑)旗评比,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和突出问题。

乡镇(办)中层正职或社区(村)书记、主任担任三级路长,每日对门前“四包”落实情况进行巡察,督促落实责任,及时解决或上报突出问题。

各乡镇(办)根据工作实际设置专职巡查员,负责每天对所辖道路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收集汇总各类问题,上报责任路长协调解决。社区(村)城管专员或志愿者担任监督员,督导所辖道路商户门前“四包”工作落实。

相关部门服从路长指挥调度,切实做到“路长吹哨,部门报到”。其中, 交警部门负责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渣土车违规行驶、车辆违章停放行为等;城管部门负责市政设施、环境卫生、街面秩序、防汛除雪、市容市貌的管理和维护等;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无照经营、食品卫生、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其他部门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加入路队,履行相应的职责。

多种机制护航“路长制”

此外,还将建立“路长制”公示机制,设置“路长制”公示牌,路队成员巡查时按全市统一的服装样式穿着路队马甲。

“路长制”实行第三方考评机制。定期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取第三方公司作为考核机构,由第三方公司依据检查评比细则,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全市道路进行全天候、全覆盖的检查考核,使考核的结果更科学、更公正、更全面。市及各县(市)区、开发区每周组织召开“路长制”工作观摩讲评会,对“路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讲评、通报。

奖罚分明:最高各奖罚1000万元

每周评出“红旗”路段、“黑旗”路段各10条,被评为“红旗”路段的给予辖区乡镇(办)奖励20万元,被评为“黑旗”路段的扣除所在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财政50万元。

在同一周评比中,综合排名倒数第一和被评为“黑旗”路段3条(含3条)以上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直接约谈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城市管理局分管领导;相关责任单位周排名倒数第一的,直接约谈责任单位分管领导。

“路长制”实行月奖惩、访谈、问责、问政制度。月考核前两名的分别给予区级财政奖励1000万元和500万元;月考核倒数第二名的对区级财政扣款500万元,月考核倒数第一名的对区级财政实施扣款1000万元。对落后单位进行访谈、问责、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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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4649 2019-03-20 00:00:00 三 全市道路分为四个等级 良好、优秀、卓越、极致KeywordPh月考核第一奖区级财政1000万元 倒数第一罚1000万元我市试行《“路长制”工作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