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丽君)昨日上午,郑州市河长制办公室与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机制 维护河湖生态健康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6月底前,我市将全面建立“河湖长+检察长”机制,成立市、县两级检察院驻河长制办公室联络室。
“今后河道上的违建、污染等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郑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河湖长+检察长”机制不仅完善了河湖管理机制,还将加强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推动河湖管理步入法治化轨道,有效解决河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