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中央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及省、市人大常委会“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会议精神,不断提升中原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5月9日,中原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全区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暨培训测评大会。
中原区委副书记、区长李晓雷,中原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长义等出席会议。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中原区检察院、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法制科长、一线执法人员和管理人员及辖区部分涉水企业负责人共计120余人参加动员大会。
会议表示,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准确把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通过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推动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解决环境污染突出问题,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抓住重点、紧扣法条,推动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要围绕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加强执法检查,抓住工业水污染防治、城镇水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重点问题,聚焦政府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深入基层明察暗访,全方位了解情况,推动落实法定职责,用法律的武器治理水污染、保护水生态。精心组织、严格要求,确保执法检查圆满成功。
动员会结束后,中原区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组召开培训测评会议,对参会的90余名相关人员进行了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法律知识测试。
记者 张改华
通讯员 朱树涛 张少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