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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电 6月13日,深圳市福田区京基御景华城小区发生一起高空坠窗事件,一名5岁男童被砸中,后因伤势过重去世。福田公安相关负责人日前对记者表示,初步确定此事为窗户意外坠落事故。目前事发小区街道办已经向家属提供法律援助。近年来,住宅小区“高楼坠物”伤人事故频现,本为居民安居乐业、遮风避雨的高楼,却对路面行人安全带来威胁,住户及周边市民的“高空焦虑”何以破解? 高楼坠物伤人 催生“高空焦虑” 事发当日,一名5岁男童与母亲路过京基御景华城小区,被从20楼坠落的玻璃窗砸伤,随后男童被紧急送往医院,经过3天抢救不治身亡。 实际上,这样的“高空坠物”威胁人身甚至公共安全的事件,并不鲜见。6月19日下午,南京鼓楼区发生高空坠物砸人事件,一名10岁左右的女孩被高空坠落物体砸中,随后被送医院治疗。 记者注意到,相关事故导致近期互联网上出现了“高空焦虑症”。不少网民认为,本应为居民安居乐业、遮风避雨的高楼,却对公共安全造成了不确定性威胁,高楼变身“高空杀手”的问题引人警醒与深思。 亟待“源头把脉” 提升建筑质量 在业界专家看来,高楼坠物伤人如果确非人为事故,则可能是建筑物的质量问题,以及物业管理问题,产权方、使用方、管理方均可能承担责任。 深圳一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目前按照相关规定,楼宇公共区域的外墙、玻璃等,开发商只有两年或者三年的保修责任,两三年以后再出现问题,就跟开发商没有关系了,应该延长开发商的保修责任,倒逼提高施工质量。有业界人士表示,高层建筑“外开窗”也增加了安全隐患,尤其是受台风等恶劣天气影响较多的南方沿海地区。一位房地产公司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各地具体要求尺度不一,北方、华东区域多为“内开窗”,南方“外开窗”居多。“外开窗比内开窗便宜很多,不排除房地产企业可能有减少成本、追求利益的动机。” 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李宇嘉表示,房屋的每一个部分都有合理的使用寿命,有明确的标准。如果能够证明属于前期质量的问题,应该追究开发商和监理公司责任。 加强安全保障,需要“立体防范” “高空焦虑”如何破解?不少专家认为,在提高住户“高空安全意识”、杜绝高空抛物行为的同时,要完善规章制度、利用科技手段,推进“立体防范”,让市民在高楼下放心行走。 目前,福田区京基御景华城小区高空坠物事件的有关民事赔偿问题仍在解决中。北京市华卫律师事务所律师童云洪表示,我国法律在高空坠物事后损害的认定追责方面,已有相关规范,但在前期预防方面还存在很多不足。 法律界人士建议,一方面,要对高层建筑“外开窗”危险性予以重视,新建高层建筑宜“内开窗”;另一方面建议推进建筑终身负责长效机制,明确界定、责任到人,让从业者对行业有敬畏心,从建筑安全角度杜绝隐患。 13年前,深圳市南山区曾发生一起10岁小学生被大厦坠落玻璃砸中身亡的事故。记者近期回访发现,事发地好来居小区在二楼安装了向上监控的摄像头,物业方面表示,如果还有住户扔东西就会被拍摄下来,便于找到责任方。 防止高空抛物!杭州小区装47个摄像头全部朝天 6月20日,记者看到杭州市余杭昌运里小区里共17幢楼,都是20层的高层,为了防止有人高空抛物,街道特地出资购置了47个“防高空抛物监控”(如上图),这些广角摄像头安装在每幢楼南北两侧的地面立杆上,距离单元楼10米左右,呈60至80度角仰拍,正好可以将整幢楼的窗户和阳台包入拍摄范围。 记者梳理发现,在浙江等地,“防高空抛物摄像头”也在一些小区予以运用,并起到良好效果。 据都市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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