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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进一步提高便民服务质量,优化服务环境,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新郑市城市管理局积极落实“容缺办理”服务,在容缺上补齐服务最后一公里,提升办事群众获得感。 积极探索,制度先行。办事群众、办事企业在城市管理局窗口申请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在主要的申报材料齐全、有效前提下,部分辅助材料缺少或出现错误,行政审批窗口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和时限,办事群众、企业须出具相应的情况说明,并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补全所需材料,行政审批窗口即可先行受理,为其发放相关证照,待相关材料补交齐全,替换情况说明即可。 政策落实,稳步推进。积极贯彻落实省市下发的关于“容缺办理”的相关文件内容及要求,狠抓落实,及时跟进,着力破解审批环节多、耗时长、互为前置等问题。 强化管控,完善机制。一方面建立“容缺办理”服务登记制度,及时记录容缺业务办理及后续审批情况;另一方面建立“容缺诚信”制度,对未能遵守承诺的办事企业,暂停受理业务,并不再提供“容缺办理”服务,不断完善配套制度,规范容缺办理程序。 自该项服务推行以来,共为办事企业受理“容缺”审批事项五件,有效缩减了办事企业往来大厅奔跑次数,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此项举措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新郑时报 李显文 通讯员 李培 ■新闻1+1 新郑市城市管理局 “容缺办理”服务机制 获得企业感谢锦旗 本报讯 近日,新郑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审批窗口获得办事企业“办事高效 热情服务”的感谢锦旗,感谢窗口为他们提供热情高效的“容缺办理”服务。 据悉,该企业申请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批事项时,需要提交的材料中,缺少一项建设工程预算书复印件,但该企业的建设工程预算正在办理中,还需两个月才能取得。按照之前相关行政审批事项要求,需要等待该企业取得建设工程预算书后,才能为其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事项。同时,该企业等待期间不能施工,这无疑加大了企业负担。针对这种情况,城管局坚持服务办事群众为先的工作理念,积极为其开展“容缺审批”服务,让其出具未取得该证书的情况说明,待取得预算书后予以替换。拿到许可证后,该企业负责人表示非常感谢,既减少了办事时间,又不影响其工程进度。 今后,新郑市城市管理局审批窗口将继续探索“容缺审批”服务机制,切实解决办事群众因业务材料不齐全而多次跑路问题。 新郑时报 李显文 通讯员 李培 文/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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