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A02
结合地方实际创造性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
确保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
外交部:中美人民友谊 是两国关系长远发展基础
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
七部门集中解决 重大欠薪案件
中央单位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
      
返回主页 | 郑州晚报 | 标题导航 | 郑州日报      
上一期  下一期
国办:
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

新华社电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的意见》。

意见提出,职业化专业化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检查员是指经药品监管部门认定,依法对管理相对人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等场所、活动进行合规确认和风险研判的人员,是加强药品监管、保障药品安全的重要支撑力量。要坚持职业化方向和专业性、技术性要求,到2020年底,国务院药品监管部门和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基本完成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制度体系建设。在此基础上,再用三到五年时间,构建起基本满足药品监管要求的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体系,进一步完善以专职检查员为主体、兼职检查员为补充,政治过硬、素质优良、业务精湛、廉洁高效的检查员队伍。

意见提出了五方面政策措施。一是完善药品检查体制机制。构建国家、省两级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强化检查机构建设,明确检查事权划分,落实检查要求,完善检查工作协调机制。二是落实检查员配置。合理确定队伍规模,规范检查员编制管理,创新检查员管理机制,多渠道充实检查员队伍。三是加强检查员队伍管理。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确立严格的岗位准入和任职条件,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与职级升降机制。四是不断提升检查员能力素质。强化检查员业务培训,鼓励检查员提升能力水平,创新高素质检查员培养模式。五是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拓宽检查员职业发展空间,完善检查员参加相应职称评审的政策,建立检查员薪酬待遇保障机制,强化纪律约束和监督。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1091070 2019-07-19 00:00:00 五 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KeywordPh国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