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张竞昳)8月28日,省教育厅印发《河南省解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子女义务教育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保障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有学上、上得起学。
《工作方案》强调,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基础上,按照年生均小学生1000元、初中生1250元标准对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费。从2019年秋季起,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生按寄宿生标准一半发放生活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