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张 柳
通讯员 党玉红
本报讯 歌舞厅的生意不好,当老板的想出了新招儿,出租车司机、舞厅小姐、服务人员全体动员搞“敲诈 ”。昨日,百乐门歌舞厅原老板刘金龙,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金水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据刘金龙交代,只要外地客人到房间,不管点不点东西,他让小姐偷偷把东西拿到房间里,只要拿过去就算钱,如果是酒水,拿过去就打开,这样客人就必须付钱了。
在客人交押金的时候,歌舞厅还专门安排了人留意客人钱包,“钱多就多敲诈一点,酒水的价格随客人变化,因为他们是来我店里嫖娼,一般不敢报警 ”。几十元的酒水,在百乐门都可以卖到1000多元。
每敲诈成功一名客人,偷偷拿东西进房间的小姐就提成5%;每送一名男客人过来,出租车司机提成180元,如果是女客人,司机提成60元。一位歌舞厅工作人员承认:“一次敲诈1000元到2000元不等,有时候会更多。多的时候一天敲诈好多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