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年仅8岁的男童在景德镇市昌河生活小区命丧火车铁轮。他的父母认为,参照交通法规,景德镇铁路运输管理处至少应该赔偿20万元人民币,而铁路运输管理处出示了一份1979年的国务院文件,表示“救济费”最多是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