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批个人合作建房者们将于春节期间搬进新房,这些建成后的住房交税后每套总价约为7.5万元,即均价约为每平方米1623元(附近商品房楼盘均价每平方米6000元以上)。由于房产“属性”不是商品房,因此每套房子皆没有独立的房产证,只有使用权,不能在市场上交易。
据悉,这两栋成品房是位于深圳宝安区沙井镇金桥工业城的宿舍楼,它不仅将成为个人合作建房组织在全国范围内最先崛起的“样板房”,而且也将带给那些正遭遇合作建房困惑的人们以无比的信心和希望。但是,后续问题仍然值得大家关注:什么时候让合作建房者拥有合法产权证明?
个人集资建房是在国内大中城市房价高位运行的情况下出现的,从诞生之初就蕴涵着反对高房价的强烈深意,并触动着房地产市场敏感的利益神经。从深圳的首例个人合作建房来看,周围的商品房楼盘每平方米6000元以上,而个人合作建房的均价仅有每平方米1623元,4000多元的差价一面将房地产业的暴利暴露无遗,一面又向“既有秩序”发起了挑战。
什么是“既有秩序”?就是目前围绕着土地、建筑、房产交易等的一系列制度和规矩。这些既有的“秩序”,两年来始终是个人合作建房的障碍,并始终使各地的个人合作建房处于一种“非法集资、专业性欠缺和涉嫌逃税”的阴影中。据说,在温州的个人合作建房还曾受到过当地房管局、工商局以及公安局经侦支队的联合调查。
以“既有秩序”为标准,个人合作建房确实还有许多值得商讨的地方。但是,大家在维护现行政策法规的同时,千万不要忽视一些常识性问题:“秩序”是人为的结果,让百姓都有房住才是真正的天理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