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诗人“黄辉”再次抛出寻求包养 称可按年度签订包养协议
□晚报记者 王绍禹
本报讯 “身体写作”不再只是写作的手段,更成为谋生的手段。诗人“黄辉”(化名)22日在新浪杂谈发表帖子《我为什么期待富婆包养》中称,“可以按年度签订包养协议……包养人提供费用每年不低于12万元人民币”。
在2006年11月中旬,“黄辉”就向长沙媒体抛出“希望被富婆或富姐包养”一说(本报曾报道)。
身体写作
改善了生活才能创作出作品
“诗人黄辉”在帖子中写道:“自从媒体发布我期待被富婆包养的消息后,白眼、耻笑、鄙视、批判等接踵而至,我一直承受着从所未有的舆论压力……选择怎样的生活方式是每个人自己的权利。被富婆包养也仅仅只是一种生活方式而已。”
在谈到“渴望包养”的原因时,“黄辉”称,包养是一种等价交换。富婆有钱,他有才,双方可以互补,他会尽一个被包养对象的义务,包括性。“生活的改善,对于我的创作很有帮助”。
明码标价
“诗人黄辉”提包养费1年12万
在帖子的最后,“黄辉”声明:“如果哪位富婆愿意包养我,我们可以按照年度签约,即一个年度签一次约,期满后,如果对方满意我,我们继续签约。富婆包养可以同居包养与分居包养两种形式。分居包养的话,包养人提供的费用每年不低于12万元人民币……”
诗人真相
一个月的最高收入不到500元
记者随后联系了去年11月采访“黄辉”的长沙媒体记者。该记者称,“黄辉”是主动向他们报料“渴望富婆包养”的。“黄辉”笔名潇湘辉子、晴霏,益阳市南县人,30岁左右,现为湖南省作协会员。自1993年起公开发表各类诗歌散文200余篇,代表作有《都市鸿爪》等,出过诗集,自称在圈内“有一定的知名度”。
长沙媒体在去年11月的报道中称,1993年,“黄辉”第一次从益阳南县农村来到长沙,开始自己的打拼历程。据“黄辉”称,他先后在建筑工地做过小工,在稍有一点积蓄后开过一段时间杂货铺,但因经营不善再次“成为无产者”。“黄辉”说,在过去长达10余年的文学创作里,除了曾在某报社任职的那段时间,他的最高月收入均在500元以下。
目前,“黄辉”南下广州打工。记者试图联系他,但没有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