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唐善普
姜先生问:今年39岁,5年前在郑州一家人寿保险公司投保一份人寿保险,年缴保费6000多元。现在家庭负担重。审核保单时想退保,不知行不行?有没有不退保的办法?
专家解答:“千万不要退保。”对姜先生的想法,省会一家人寿保险公司的业务经理王先生首先表示反对,“因为这样做他不仅拿不回已交的保费,原有的保障也会失去。”他介绍了三种既少交保费又可不退保的方法:
一是减保法。投保人可减小保额来减少缴费,即将有效保险金额中基本保险金额部分同比例减少来达到续保目的。
提醒:按保险公司规定,投保人申请的减保保额不得低于1万元。分红类保险只有缴足两年以上保费且保险期满两年才可申请,对含养老金保障责任的险种,已开始领取养老金的不允许申请减保。另外,减保的险单存在借款、欠缴保费、垫缴保费时要先行清还。
二是通过垫缴保费法达到目的。现在不少公司都会默认“保费自动垫缴”,当投保人超过宽限期仍未缴保费时,就由保单足够的现金价值来垫缴当期保费,而投保人风险保障不变。
提醒:此法适合3年内有能力重新缴费者。如在保单现金价值垫缴完后仍不能缴保费,保险合同将终止。
三是利用减额缴清法实现续保。像养老险、分红险、两全保险、健康险及终身寿险等长期缴费、具备现金价值的险种可用此法,即将保单的现金价值作为趸缴的净保费投保。
提醒:投保人要缴足2年保费且保单生效满2年后。此外,有的公司规定,减额缴清后的保单不能进行保单质押、不能增加附加险、不能加保减保等附加条件。投保人用此法时要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