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王 菁
实习生 李彦涛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南航河南公司了解到,从2月1日起,内地至香港的燃油附加费将下调7元,这是今年第二次下调内地至香港的燃油费。需提醒的是,在此之前订的票差额不退,航空公司称之为国际航空惯例。
1月21日,民航总局宣布统一下调国内燃油附加费10元至20元,随之国航、南航、东航等多家往返内地与香港的企业也已下调航班燃油附加费。其中南航河南公司执行的郑州直飞香港的燃油费已从114元调整为113元,是今年首次下调内地至香港的燃油费。1月28日,南航和东航宣布2月1日起下调内地到香港的燃油费,这次南航和东航下调燃油费降幅约为7元,也就是说2月1日后交付的燃油费为每人106元。但同时规定下调燃油费以出票日期为2月1日,规定以出票日期为准,不退不补。
昨日,南航河南公司的有关负责人表示,燃油费上调或下调,航空公司不补不退差价,这是航空业的国际惯例,也是航空公司的规定。出票日期是无法改变了,如果乘客要享受降价的优惠,就必须将之前的机票退掉后重新订票,但退票还要缴一笔手续费,因此,有些乘客只能吃“哑巴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