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陈静
实习生 王映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预拨的2007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58460万元已经到账。
该笔资金包括中央预拨我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53460万元、省本级安排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5000万元。据民政厅低保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各地应及时分配下拨低保款,并做到专款专用,任何地区和部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