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A18版:中国新闻
3  4  
PDF 版
曾荫权参选香港 第三任行政长官
我工程师肯尼亚遭袭
政府调节力度不够 我国收入差距扩大
黑龙江将严惩12种“医闹”行为
孕妇赴港产子费用今起翻番
我国发现 最古老动物化石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可进行“亲情会见”
广州卫生局再辟谣 无罕见或重传染病
北京福寿螺案开庭 在全国还是第一宗
上海前首富周正毅偷漏巨税 最高可判死刑
      
返回主页 | 郑州晚报 | 版面导航 |      
上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打印】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可进行“亲情会见”

中原网  日期: 2007-02-02  来源: 郑州晚报  

  据新华社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最近修订《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明确了审查起诉中的“亲情会见”制度。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陈国庆1日说,“亲情会见”制度规定,对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检察人员可以安排在押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与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进行会见、通话,并规定了相应的条件和程序。这样规定有利于促使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除“亲情会见”制度外,新修订的规定还增加完善了案件进展情况告知制度;专门办理制度,要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般应当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的检察人员承办;慎用逮捕措施。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