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黄达
本报讯 从2月1日开始,全省房地产企业开始清算土地增值税。昨天,省地税局流转税处一负责人表示,此次政策显著的变化是,对实行核定征收的房地产企业(占绝大多数),土地增值税征收率从原来的0.7%和1%,分别提高到1.5%和3.5%,不过对房地产利润不超过20%的普通住宅,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以有效遏制房价上涨。
来自省地税局的资料显示,去年全省土地增值税只有4亿多元,郑州市占不到一半。“其实,土地增值税的税负,还没有营业税税负重,只是有些开发商不懂,故作惊慌。”省地税局一位业内人士表示,此次土地增值税政策对高利润的房地产提高税率,能有效遏制房价快速上涨。
土地增值税清算和核定征收率调整后,是否会对房价造成影响呢?对此,河南省地方税务局的陶安彬分析后认为,高低房价税后利润差不多,对开发商来说,更喜欢销售快的低价房。
假如房地产商有1万平方米的普通住房要销售,并有A、B、C三种可选售价,允许扣除项目费用折合每平方米2334元。A售价为每平方米2800元,增值率为19.97%,免税,房地产商可得税后利润466万元。B售价为每平方米2900元,增值率为24.25%应交税169.8万元,房地产商可得利396.2万元。C售价为每平方米3000元,增值率为28.53%应交税199.8万元,房地产商可得利466.2万元。
通过比较可见,在C和A的售价下房地产商收益基本一样高,B的收益最低。A售价在价格上有优势,销售速度快,一般房地产商都会选择A售价。
所以说,清算土地增值税对房地产投机会造成很大的打击,但不会推动房价上涨,反而会在相当程度上抑制房地产价格上升,促使房地产商多开发一些广大群众喜欢的低价普通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