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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7版:郑州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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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吓出”车祸
开发商售卖小区停车位 众业主联名请求便宜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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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售卖小区停车位 众业主联名请求便宜点

中原网  日期: 2007-02-03  来源: 郑州晚报  
  □晚报见习记者 方颖

  

  本报讯 昨日上午,开发商瑞隆置业有限公司开售“瑞隆城墅”小区地下停车位,众业主以价格高为由,要求降价或者变卖为租,并在开发商售楼处联合签名。

  

  现场:

  车位多在10万元上下

  昨日上午,陇海路与兴华街交会处“瑞隆城墅”售楼部,里里外外几十名业主聚集。除了门口站立笔直的两名保安外,还有10余名保安人员维持秩序。

  售楼部的墙壁上张贴着“地下车位销售通知以及购买流程”,“停车位平面示意图”显示共有128个车位。车位价格表标明,最低车位价格为7万元,最高为10.9万元,多数车位处于10万元上下。

  

  业主:

  价格太高难接受

  昨日上午,因开发商开售地下车库,居民们现场成立了临时业主委员会,40多名业主推举郭呈周为主任,并签名要求开发商对车位降价或者出租。郭呈周为某高校一名建筑系老师,两天前,他接到开发商关于出售停车位的通知,得知每个车位约10万元。郭呈周调查郑州市内小区地下停车情况:一个标准车位加上公摊的交通面积,约35平方米至40平方米,每平方米1500元,一个车位至多6万元;大多小区一个地下停车位在4万至5万元,单独车库6万至8万元;且购买车位的人很少,大部分业主都以每月150元的价格租用。

  昨日8时许,郭呈周向销售人员提出了他的质疑,觉得价格偏高,希望能够降价卖车位或者对业主出租使用。

  

  开发商:

  车位紧俏,不会降价

  在业主越聚越多,你言我语商讨、签名的时候,开发商财务工作人员刘芳,正往“停车位平面示意图”上贴标签,已经贴住了20多个车位(即已售出)。对于业主的签名要求,刘芳表示,开发商不会让步。“车位只有100多个,本小区内300多户业主三分之二有车,且周边小区内车位不够用,我们不愁卖。”

  刘芳表示,其他小区确实存在降价或者出租车位的情况,那是人家自愿,“我们不会向业主委员会让步”。

  

  律师:

  关键看产权属于谁

  当日下午,针对此事,物价局工作人员陈先生接受记者采访:地下停车位产权一般归开发商所有,不需要物价部门核准价格。

  “‘瑞隆城墅’地下车位使用权购买合同”第7条显示:业主购买后的使用年限为65年,业主享有使用权,但开发商不为业主办理产权证。陈先生解释,这只能算是一次交65年租金,不是买卖。郭呈周提出,合同为开发商单方面制定的,他们不予认可。

  “关键看开发商当时的报件,该小区地下停车场是否属于业主共有。”开物律师集团郑州事务所律师董彬分析,在不违反物价管理的条件下,可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价格;如果合同条款是开发商单方面的范本,双方可以再协商;现有合同范本标示,开发商一次性卖出地下停车位使用权是65年。

  线索提供 孙先生

  ■相关链接

  小区车库和车位到底归谁?

  对这个公众格外关心的问题,正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中的物权法草案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属于业主共有。”

  另外,物权法草案还明确,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归个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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