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邢进
实习记者 王晋晋
本报讯 近日,广东省卫生厅通报全省有5人因食用河豚鱼中毒死亡。郑州卫生监督部门在日常监督中发现,郑州也有餐饮单位擅自经营鲜河豚鱼。昨日,省卫生厅发出食品紧急预警,提醒市民不要食用河豚鱼,并严禁餐饮单位加工经营河豚鱼。
据悉,河豚鱼有剧毒,中毒之后发病急,死亡率高达40%~60%。卫生部颁布的《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河豚鱼不得流入市场。我省有关条例也明确规定禁止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河豚鱼。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加工食用的,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工生产“盐腌河豚鱼干”。
省卫生厅要求各地卫生部门严防河豚鱼流入市场,立即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对辖区内餐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现擅自生产经营鲜河豚鱼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处罚。
■小知识
河豚鱼是暖水性海洋底栖鱼类,在我国各大海区都有分布,个别品种也进入江河产卵繁殖。河豚鱼中毒以神经系统症状为主,发病急,来势凶猛。中毒者开始时手指、口唇、舌尖发麻或刺痛,然后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四肢麻木无力、身体摇摆、走路困难。严重者全身麻痹瘫痪、有语言障碍、呼吸困难、血压下降、昏迷。中毒最严重者最后多死于呼吸衰竭。如果抢救不及时,中毒后最快的10分钟内死亡,最迟4~6小时死亡。有报告显示,日本人河豚鱼中毒病死率为61.5%。河豚鱼中毒后目前尚无特效解毒剂,发生中毒以后应立即将病人送往医院抢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