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袁建龙
通讯员 王海青
本报讯 企业给职工过年发福利发了冒牌“鲁花”花生油,接到举报后,登封工商局昨日追回1741.5件冒牌花生油。
2007年2月4日,登封市工商局接到举报,登封市某企业给职工发放的“鲁花”花生油涉嫌假冒。该局组织执法人员30人迅速赶到现场,发现该企业正在向职工发放标有“鲁花”标志的花生油,执法人员当即展开调查,并联系“鲁花”集团公司对该批油进行鉴定,结果发现该批花生油确系假冒“鲁花”注册商标。
经了解,这批油是该企业从郑州一位自称“山东鲁花公司”推销员手中购进,共1800件,每件300元,总价值54万元。为确保该企业广大职工身心健康,登封市工商局经过几天的追缴,已将1741.5件冒牌“鲁花”花生油追回,并全部予以扣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