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免收我市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书作费的通知》,正式宣布:从2007年春季起,免收全市农村地区(含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农村学生课本和作业本费。
凡是在我市农村地区(含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并已享受免学杂费待遇的郑州市农村学生,均可享受这项优惠政策。
具体免费标准为:课本费农村小学一至三年级每生每期38元、四至六年级每生每期60元,作业本费每生每期10元;农村初中课本费每生每期110元,作业本费每生每期15元。
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免费从2月11日起正式进入实施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