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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7版:郑州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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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被拐女,今朝卖骨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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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被拐女,今朝卖骨肉
当年3000元被骗卖,如今8000元卖亲生女,警方称可以拐卖罪立案
中原网  日期: 2007-02-10  来源: 郑州晚报  
  卖掉亲生女儿的母亲被拘留
  爷爷接被解救的孙女回家
  □见习记者 方 颖/文

  晚报记者 周 甬

  通讯员 周延民/图

  

  本报讯 6年前的冬天,17岁的贵州女孩陈正琼以3000元的价格被卖到河南滑县。这个冬天,她卖掉自己10个月大的女婴,换来8000元。昨日,被解救的女婴由爷爷和姑姑接回了家。

  有人报警:火车上孩子被拐

  “10个月大的孩子被拐卖了。”1月27日20时许,郑州二马路立交桥上,23岁的陈正琼声泪俱下向公公哭诉说,孩子在下火车后被人骗走了。这个场面引来了大量围观者,其中一人报了警。

  21时许,郑州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办公室,四大队副队长赵涌询问陈正琼及其公公相关情况。陈正琼哭诉,1月25日,她在贵州六枝火车站抱着女儿登上k338次列车,贵阳站上来5男1女坐在她的附近,聊了几句后说去郑州。抵达郑州火车站后,陈正琼与6人同行出站,由于她晕车,就让那名女子抱着女儿,从北出站口出来后,却不见了那些人和自己的女儿。

  赵涌遂问这6个人有何特征?陈正琼直打哆嗦,支支吾吾答不上话。经查询,当日k338次列车晚点1小时,于16时许到达郑州火车站。从16时至20时,4个小时的时间,陈正琼无法解释她在做什么,为何没及时报案。

  母亲坦白:孩子被我卖掉了

  “孩子被我卖掉了。”22时许,陈正琼突然冒出来的这句话,让赵涌打了个寒战。

  原来,6年前的冬天,17岁的陈正琼被人以3000元钱卖到了河南滑县,她安心地留下来了,因为“公公是县里的老教授(实为高级教师),家里条件也不错。”

  有个儿子后,陈正琼又生下了女婴依依(音)。孩子4个月大的时候,被送回了贵州老家。后来,老家捎信说父亲有病,1月25日,陈正琼到家发现父亲身体一切正常,家人想劝她留在家里。

  陈正琼看着10个月大又黑又瘦的依依,听说她曾被狗咬过,开始担心会落下什么毛病。当天下午,陈正琼未与家人告别,抱着依依去火车站。中途,她突然想起,2006年6月,滑县一饭店老板托她从贵州找个女孩领养,于是就与饭店老板联系,谎称“孩子的父亲下煤矿时死了,母亲急着改嫁。”索要8000元领养费,该老板一口答应下来。

  列车抵达郑州后,滑县来的一辆面包车拉上陈正琼,疾驶至黄河大桥收费站处,陈正琼接了钱,把女儿卖了。

  1月27日23时许,郑州铁路公安处将此案转交新乡铁路刑警队。2月7日凌晨1时许,女婴依依被解救。

  赵涌介绍,按相关法律,以营利为目的,出卖不满十四周岁子女,情节恶劣的,以拐卖儿童罪立案侦查。此案正在进一步落实中。

  线索提供 张经武 栗英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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