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过年来,他就开始害怕晚饭后的一段时光。女友要么指着报纸对他一惊一乍,说各大四星级酒店婚宴均已订满,五星略有空额;再不然就偎在他身边翻时尚杂志,触目惊心一本一本都是《新娘》《皆大欢喜》《新婚》,封面模特们白纱扬起像吴宇森电影里的鸽。
他啼笑皆非索性挑明:“这是逼婚?”女友微笑:“是,但还属于后台操作中。”“前台操作如何?”女友一挑眼眉:“拿AK47对着你的头。”
他们一起看过那么多西部片,对这一情节都了如指掌:200年前,美国尚是一片莽荒之地,一男一女正年少,做出不文明之事来,男的想脚底抹油跑到墨西哥去,女的父兄必定踹开房门,拿猎枪对着他说:“SHOOT OR MARRY?(开枪还是结婚)”前者短痛,后者长痛,何去何从,请君自便。
他大笑,女友跟一句:“你知道去哪里买AK47吗?”
他问:“还有别的办法吗?”女友笑嘻嘻道:“我种个孩子出来。”他问:“要不要开记者招待会?”这可是若干明星用过的招数,“可是,你得确定,一、我是否早就有三个四个孩子在乡下养着了;二、我是否早就有N个女友为我堕过N次胎了。”女友便给他接口:“三、我是否能让你确信孩子是你的。”大吸一口气,“现在肯为孩子结婚的男人,已经有中国旧社会士大夫的道德情操了。”
一刹那的沉默,德州链锯般粗糙地在他们之间擦过,有血和铁的腥气,他忽然觉得满腔委屈。他不是不想结婚,虽然他宁愿抱着游戏机手柄睡觉而不是老婆,虽然他对厨房的油烟敬而远之,虽然他看到孩子就双股栗栗不知所措,但所有的人,大概都不过是一条大马哈鱼,年轻时一定要离开,要远行,要去向大海。睡在大海安静怀里,却听见远远溪头的呼唤,历尽千辛万苦,也要回到出生之地。
他只是没有准备好。结婚多么像高考,经过漫长狭窄的隧道后,便是繁花似锦。而随着考期临近,他越来越发现自己没有准备好,单词边背边忘,有几道几何题从来没弄清楚过,小白菜确定是十字花科吗?
他有太多话想说,但这一刻,他看到女友掉过脸去便下了决心。他与她,是一场水到渠成的恋爱,他给她花、吻、温柔的性,那么,再给她一颗钻石又如何?既然她想要。何必陈情、争执、讨论,爱情不是上法庭,用不着控辩双方斗智斗勇。他便说:“……婚期,你来定吧。”
爱她,就给她想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