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去看电影,你注意到这个问题没
据新华社电 花几十元到电影院去看一部大片,可到了放映时间,却不得不耐着性子先看7分钟的广告,这是哈尔滨市民张先生近日的经历。律师认为,这种情况属于“强制消费”。
2月4日,为了欣赏一部刚上映的大片,张先生携女友兴冲冲地来到哈尔滨某电影院。电影是10点40分的,可到了10点40分,影院却开始播放广告,其中包括哈尔滨的本地广告,广告播完已是10点47分。
“我花好几十元难道是来看广告的?放电影已经赚了钱,还在前面加上这么长的广告,实在让人不舒服。”张先生说。电影院内的不少观众都有同感。
哈尔滨闻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文明认为,观众与电影院之间形成的是一种消费服务合同关系,电影院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按质、按量为消费者播放电影。片头广告不属于电影的组成部分,消费者走进电影院也并非是为了欣赏广告。如果电影院无故播放广告,那将割裂影片的完整性。
王文明说,如影院事先告知,即在售票时声明“本电影片头附有7分钟广告”,这才符合以诚信为本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