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赵锡正 黄淑华
本报讯 荥阳农民刘某将别人的车藏起来,索要1000元“保管费”。昨日,荥阳市法院判令其将钱退还车主。
去年11月14日晚,上街区张某到荥阳一饭店吃饭后,因喝多了酒将摩托车寄存在饭店,结果摩托车被刘某藏了起来,后通过中间人向张某索要1000元保管费。为取回车子,张某出钱将车领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