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政机关办公场所 车站、码头、飞机场和铁路线路保护区以及其他重点消防单位 文物保护单位 重要的军事设施和输变电设施周围 人口密集场所、绿化地带、交通繁忙区域 幼儿园、医院、敬老院、疗养院、教学、科研、生产等场所 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孙昱 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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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类地点不能放炮
为教育和警示广大市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消防部门还专门编印了10万份《烟花爆竹燃放消防安全常识》知识手册,免费向市民发放。
1.燃放烟花爆竹时应选择室外、空旷平坦、无障碍的地方燃放。不得在窗台、阳台、走廊、室内燃放烟花爆竹,更不可对着人、物燃放。燃放升空类烟花时,应成75度角松松插入钢管或酒瓶中,并远离人群与易燃物,不要拿在手上,点燃引线迅速离开。这类产品,能高速远距离运行。
2.燃放烟花爆竹要注意防止落在可燃物上,仍有余火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将余火扑灭或将残片移走。燃放吐珠类烟花时,最好用两块砖头或其他沉重之物,将其夹紧与地面成70~80度角固定好燃放。若确需手持燃放应用食指、中指、拇指三指掐住花筒尾部,底部避免朝向手心,点火后伸直手臂,炮捻朝天尾部朝地。
3.严格禁止12岁以下儿童单独燃放,儿童必须在大人的指导下燃放。观赏烟花爆竹的观众,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最少不能小于5米。点引线时要注意身体任何部位,必须离开筒口侧身点燃引线,并迅速离开到安全距离观赏。当燃放烟花出现熄火现象,燃放失败时不要伸头察看,禁止再次点燃引线。买回的烟花爆竹要放在安全地点,不要靠近火源、热源、电源,并要防止鼠咬,以防自行燃烧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