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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0版:郑州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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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后离婚潮,40岁以上的居多
老婆率人“抢”走老公车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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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率人“抢”走老公车牌
这该如何管?民警犯了难
中原网  日期: 2007-03-02  来源: 郑州晚报  
  □晚报记者 吴泳

  实习记者 张璇

  

  本报讯 大白天,前后汽车牌照被人夺走,刚办了过户手续的前任和现任车主都急得团团转,不敢上路。然而当民警正要搜寻“盗窃者”时,却发现她竟是前任车主的妻子。昨日下午,经五路与红旗路交叉口发生的这一幕让民警也有些犯难。

  当日16时40分许,市民汤先生围着一辆红色富康出租车急得直跺脚,该车前后牌照均不见了。附近市民刘先生介绍,10多分钟前,一中年女子领着几个人,迅速抠下牌照便乘车离开。正当市民们为该女子的“身手”惊诧不已时,汤先生的一句话更让人摸不着头脑,原来该女子竟是他妻子。汤先生介绍,该车是几年前他和妻子郭女士合伙买的。目前双方正准备离婚,但还没办手续。由于现在还欠女方娘家9000元钱,汤先生上星期便将车转让给别人,已办了过户手续,准备用车款还妻子娘家钱,不料却遭遇这一出。随后,汤的妻子郭女士通过电话称,当时买车双方各出了一半的钱,现在汤未经过她同意擅自将车转让,她这么做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交巡警随后将此事移交给文化路派出所。

  该所两名民警感到很为难:如果是其他人擅自摘走车牌,肯定是违法的。但汤、郭二人目前尚未离婚,不能说郭是盗窃。

  对此,金色阳光律师事务所的高健律师认为,二人尚未离婚,该车便是他们的共同财产。汤先生在转让该车前,应该征得郭女士的同意。尽管目前该车已经过户,但郭女士仍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过户。对这一有争议的共同财产的处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线索提供 孟繁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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