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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6版:郑州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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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了两年的爱车咋在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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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了两年的爱车咋在执法局
■管城区执法局:是拖走暂扣 ■车主:买车花了近8万,保险理赔了4万多,损失谁付?
中原网  日期: 2007-03-02  来源: 郑州晚报  
  □晚报记者 张华

  

  本报讯 车子停放在路边,回来却找不到了。2004年7月,市民薛跃军报案后,保险公司进行了理赔。2006年11月,同事偶遇自己的车,薛跃军这才得知爱车被管城区执法局暂扣了两年多。买车总计花费近8万元,保险公司理赔4万多元,薛跃军觉得很吃亏,昨日致电本报:“差的3万多块钱,我是不是该让执法局赔?”

  车主:爱车丢了两年突现,却变成执法局暂扣车辆

  丢了两年的爱车突然现身,薛跃军却高兴不起来:车子已被保险公司理赔过,已过户给保险公司,车子再度回来跟他无关。据薛跃军回忆,2002年,自己购买了这辆长安之星,总计花费近8万元。2004年7月份,薛跃军把车子停放在商城路与管城街交叉口附近,办事回来发现爱车不见了。由于车子上的是全保,民警和保险公司都来到现场,定性为车子被盗。随后,薛跃军拿到保险公司理赔款4万多元。

  2006年11月底,薛跃军的同事在市体育馆发现了薛的车,当时车上的司机说车子是管城执法局暂扣车辆。“行车证都有我单位的名字,不费多大劲儿就能找到我,为啥就不能通知我?”薛跃军很气愤,觉得执法局执法程序有问题,导致自己损失3万多元。薛跃军再次报警。

  执法局:正常执法,是车主没来接受处理

  昨日下午,管城区执法局办公室负责人能玉生说,2004年7月份,这辆长安之星因乱停被执法局拖走,按照程序,他们在车被拖走的地方都会留下联系方式,车主应根据联系方式前去接受处理。

  车辆既然被扣,为何执法人员开着上路?能玉生说,由于车主没来接受处理,此车在停车场内停放了两年多。2006年11月底,执法人员接通知前去执法,但正赶上队里车辆不够,临时征用一下,又正巧被薛跃军的同事发现,这才找到了车主。

  对薛跃军“为何没通知我前去处理”的疑问,能玉生说行车证放在车里,他们无权撬车,所以不能看到该行车证,也没这项工作要求,“我们也就在临时征车时,才打开了一次车”。“不可能赔偿他。”对薛跃军要求赔偿3万多元的要求,能玉生说,执法局正常执法,执法都登记在册,而且该车上的是全保,保险公司是按照市价赔偿,赔偿合理。

  目前,该车还在北下街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线索提供 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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