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高速公路货车计重收费模式本月15日“换脸”
□晚报记者 王菁
实习生 李彦涛
通讯员 张影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交通厅获悉,3月15日起,我省将对现行的高速公路计重收费模式实行新标准,调整后为每吨每公里0.09元,对货车超限30%以上的重量部分将加收5倍通行费。
车货总质量超过对应的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以内(含30%)的车辆,车货总质量中符合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的重量部分暂按正常装载收费标准计收;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以上的重量部分暂按基本费率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
车货总质量超过对应的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100%(含100%)的车辆,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以上的重量部分,暂按基本费率的3倍线性递增至5倍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
车货总质量超过对应的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100%以上的车辆,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100%以上的重量部分暂按基本费率的5倍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