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陈静
实习生 王映
本报讯 昨日从市劳动局获悉,今年全市将把5.2万农民工纳入医保,逐步实现农民工进城务工“病有所医”。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将遵循“低费率、保大病、保当期”的原则,可选择4种不同的方式参加医保。
进入省会各类用人单位实现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可随用人单位其他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全额缴费能力的单位,单位缴费率为职工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率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参保人员享受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有部分缴费能力的单位,单位缴费率为职工工资总额的5.6%,个人不缴费,参保人员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
而没有用人单位,从事个体经营的农民工,可按照《郑州市城镇个体劳动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不建立个人账户,享受住院和门诊规定病种待遇。
据悉,本市目前正在筹备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开始实施后,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也可按照此办法参加医疗保险。此外,农民工也可自愿参加原籍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