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是周三,陈志刚又“上班”了。晚报记者 王梓 图 |
|
□晚报记者 马燕 实习生 尹晓楠
2006年8月的一天,一中年男子来到中原区婚姻登记处,一声不响地坐在中原区婚姻登记处的沙发上。直到办证的人走得差不多了,他才找到登记处的司大姐,哭着问:“大姐,为什么我离婚的时候你们就没劝我呢?”他,就是的哥陈志刚,本市第一个义务离婚劝阻者。自去年8月份到现在,每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的日子,他都会去劝阻离婚的夫妻。半年多来,他用自己的离婚经历成功劝和了30多对夫妇。虽然陈志刚的行为有人支持有人反对,但他说以后会坚持做离婚劝阻者。
为了老婆,他同意离婚
陈志刚在离婚前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妻子贤惠,女儿可爱,直到他迷上了炒股。由于炒股,他忽略了妻子,忽略了家,在他和妻子之间的误会越来越多、矛盾越来越深的同时,投进股市的钱也赔了不少。极度矛盾的陈志刚,同意了妻子的离婚要求。“理由是让爱的人幸福,给妻子自由。”
离婚后痛苦后悔,决心要做离婚劝阻者
领到离婚证的当天晚上,陈志刚就已经后悔。“满脑子全是妻子辅导女儿学习的情景,怎么挥都挥不去。”渐渐地,陈志刚深深地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可他的回心转意却没赢得妻子的原谅。那段时间,满脑子的悔恨始终纠缠着陈志刚,他甚至多次想到过自杀。陈志刚说:“离婚真的是太痛了,没经历过的人根本就想象不了。”
慢慢地,挣扎中的陈志刚心情逐渐归于平静。为了不让更多的人步自己的后尘,他决定为那些打算离婚的人做点什么。于是,从2006年8月开始,每逢“离婚日”(例行在星期三),他便主动来到中原区婚姻登记处,当起了离婚义务劝阻者,直到现在。
劝阻的和被劝的成了朋友
陈志刚现在的手机“业务”很忙,记者的采访过程也经常被电话中断。“这是一个妻子要离婚,被我劝说成功的男士打来的。”他说,见了3次面后,现在男的和他成了好朋友,“基本上每周都通电话聊天,‘反馈’下信息。”
针对离婚夫妻,陈志刚也有不劝阻的。他说,通过大半年来对办离婚夫妇的观察,每当看到有流泪的、沉痛的、草率的、看上去还有感情的,他才上前劝阻,而对那些“双方上升到暴力行为的,不予劝阻”。
是做好事还是管闲事?
中原区婚姻登记处的司大姐告诉记者,只要是周三,陈志刚都会赶过来。每次来大家都会热情地招待他,“他现在是我们婚姻登记处的义务调解员”。陈志刚的街坊张大妈也说,刚开始知道陈志刚这样做时,都觉得他傻,“可后来,看他坚持下来,我们都很理解”。
不过,有人也认为他有多管闲事的“嫌疑”。有的朋友听说陈志刚专门抽出时间去劝说别人不离婚,感到不可思议。他们说:“有那份工夫,还不如多拉些客人,多赚钱呢。”
专家认同“劝阻”
河南财经学院哲学与社会学系王金山教授对陈志刚的做法表示认同,他觉得“这是有责任的、不错的行为,和当今社会活动中的家庭社会工作者的行为很相似”。线索提供 司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