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乐死是对人的另类关怀
安乐死是对人的另类关怀,解救人于痛苦之中有什么不可?只要合理立法,严格操作,肯定应当提倡。
——Zephyr
本来是不同意任何人放弃生的,可是看到她的选择,却突然感觉到是一种勇敢,因为这不像一种逃避,更像一种冷静的思考。很希望我们是在一个福利健全、有依有靠、人人安乐的社会。
——匿名
我支持这想法。有人说生命的本身对于任何人来讲都是公平的,比尔·盖茨说:“生命是不公平的,要学会适应它。”看来还是比尔·盖茨说对了。——上升的水星
希望这个安乐死议案能够通过。不过,还是希望她能够珍惜有限的生命。
——小鱼儿
我赞成选择放弃生命是个人自由,硬要个人意志服从集体价值观有时会是件残忍的事。——施晓晖
人有生的权利,也应该有死的权利。——KingYou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痛苦,也许孩子的离去会让父母感到伤心,但看到孩子痛苦地活着,父母难道不会心痛吗?——蝌蚪
昨日,央视《新闻调查》记者柴静在新浪“两会博客”中的BLOG“我爱生命,但我不愿活”登上了博客推荐榜。因为之前有网友希望柴静能帮一个28岁的女孩李燕联系到全国人大代表,递交一份关于“安乐死申请”的议案。为此,柴静讲述了女孩的遭遇,也引发了众网友对“安乐死”的争论。
柴静:她写给我的留言是咬着筷子敲出来的
这是个28岁的女孩,她从1岁起得了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就是说,她的肌肉吸收不了养分,最终导致肌肉和各种器官萎缩。到现在,她的全身只有头和几根手指能够微微动。“我吃饭妈妈喂,我上厕所她抱,我睡觉她要一夜给大大小小翻十多次身。”
28年,她就是这样活下来的。
她写给我的留言是咬着筷子敲在键盘上的。“我唯独就有一个希望,就是找到支持安乐死的人大代表,帮我提交这一想法。我想在我还没有丧失所有能力之前申请安乐死,并把身体上能用的器官都捐献给国家进行医学研究。”
有人问过她这次失败了怎么办,她说:“只要电脑不坏,只要手指还能动,我就决不放弃。”如果真的不行,她说她会想办法死,但唯一的办法就是把自己饿死。“因为我根本没有任何活动的能力,去用一些器物把自己杀死。”
“我爱生命,”她说,“但我不愿活。”
柴静在BLOG中讲述了这个名叫李燕的女孩对死的“渴望”,其实我们都明白,她不是想放弃生命,只是想争取解脱。
李燕:申请“安乐死”立法
我因为活动受限,所以采集不到第一手资料。在这里我想说说实施“安乐死”有利的几点:
第一,对于个人
想放弃生命的人,多数都是身体有不可弥补的残疾或是疾病。他(她)们终日都受着身体和精神上的极大的双重折磨。在这种折磨下,只有选择自杀来摆脱永无休止的痛苦。
实施“安乐死”会减轻自杀者的痛苦和恐惧,也体现了“善始善终”。
第二,对于家庭
病者的亲人是很痛苦的,因为他们日夜陪伴着病者,目睹病者的痛苦。还有些家庭,因承受不了巨额治疗费而陷入绝境。又有些亲人因实在不忍心再看到病人痛苦,而不惜犯法来终止其生命。如果实施“安乐死”,这些伤害、压力就不会那么沉重了。
第三,对于社会
实施“安乐死”也能减轻社会负担。举一个不恰当的例子说,一个负重50斤的人赶路,怎么也比不上一个不负重的人。
第四,对于科研
通过“安乐死”的病人可以把自己的器官捐献给国家作研究,这样死者的生命也显得更有意义了。
2006年10月15日,李燕在BLOG中写下了“‘安乐死申请’议案”,她在开篇用醒目的红字注明:“请不要将此文用于恶意性和诋毁性的转载,有疑问请与我的邮箱联系,谢谢合作。”不难看出,她不是一个不负责任的人。
活下去!为了父母,也为了自己
我是一名残联的职工,刚26岁。我接触了无数的残疾人朋友,他们有的活得非常精彩,给了我最大的感动。活下去吧,为了父母,也为了自己!——残疾人工作者
所谓生的权利和死的自由,在现实社会的环境中都是有限制性的。安乐死,这种剥夺一个人生命权利的行为是需要多方面制约的,一个新的事物产生往往会使能够约束其负面影响的事物随之而来,世界总是这样环环相扣的。
——过路人
也许安乐死对她来说是最好的选择和最大的解脱,但是无论现在有多困难也请坚持,请一定要快乐!对于亲人来说能见面总是好的,孩子是父母最大的精神支柱!——小上校
人活着也是一种责任,想想父母。有时候最痛的不是当事人,而是生你养你疼爱你的亲人!
——海精灵小布丁
安乐死不一定就适合她的状况。有思维而不能自理的人,可以依靠思维来做事,为自己和社会创造价值,希望她能坚强地活下去。
——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