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明义说,地方人大立法要充分保障困难群众利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是衡量人大工作的唯一标准”。
王明义说,2006年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修订和一审的10件法规中,涉及保障民生、促进和谐的法规占有较大比例,而且明显突出了对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民工的保护,体现了便民利民原则。在地方立法调研项目中,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保障条例、河南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等法规优先进入立法调研计划,为及时制定这些法规提前做了准备。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在制定今年工作要点时,已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来安排,对农民减负问题、城乡低收入者和贫困群体生活保障问题、外来工和进城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等,都给予了高度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