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06年全省发生民警违法违纪案件378起,昨天的全省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传出消息,今年有6项违纪行为被列为重点治理目标,分别是:违反“五条禁令”、违规办理证照、非执法主体参与执法、公路“三乱”、利用执法管理权乱收滥罚、违规使用涉案款物。
去年民警违法违纪378起
会议上副省长、公安厅厅长秦玉海通报,2006年共揭露民警违法违纪案件378起,涉及民警542人,其中政纪处理349人,党纪处理68人,依法处理19人,另有155人受到组织处理。共有46名领导干部受到追究,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7名,对172名违纪民警采取了禁闭措施,对196名民警停止执行职务。
六项治理整肃公安队伍
省公安厅纪委书记程德民详细解释了“6项违规”。
一、违反“五条禁令”(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携枪饮酒、酒后驾车、工作时间饮酒、参与赌博等)。
二、违规办理证照:不按规定受理群众办证办照申请,故意刁难、拖延,吃拿卡要报;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机动车发放号牌和证照,为盗抢车辆入户上牌甚至直接参与销赃买赃;为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人员办理证照;与地方驾校、中介组织和不法分子相勾结,在办理证照中谋取非法利益;违规办理出入境证照;办理二代身份证多收费、乱收费等问题。
三、非执法主体参与执法:不清理清退,而是继续私招乱雇治安员;默许协管员、巡防队员等非执法主体参与执法办案;私招乱雇社会人员充当所谓的“耳目”。
四、公路“三乱”:违规上路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双向查车,定点查车,逢车必查、查车必罚,不开具统一票据和处罚决定书,靠目测处罚超载、超速;安装使用“电子眼”不规范,暗箱操作,随意处罚等问题。
五、利用执法管理权乱收滥罚:利用执法办案和管理权力搞创收;巧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拉赞助;利用职权强制、指定产品和服务;跨区域办案,插手经济纠纷,巧取豪夺;或明或暗地向交警、治安、禁毒、经侦、网监及车管所、派出所等警种和基层单位下达罚款指标,把单位经费保障、单位领导升降去留与罚款创收挂钩。
六、违规使用涉案款物:执法办案中违规扣押、查封、冻结、没收和使用涉案财物,不按规定上缴、移交;扣押款长期挂账不处理;违规收取保证金,不及时退还、上缴保证金;私存、私放、侵占、挪用、贪污、私分、调换、私自处理扣押财物;对涉案物品管理不严,造成损毁遗失;随意使用涉案车辆和其他物品。
据程德民介绍,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从4月1日开始。其间,省公安厅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地、各警种组织开展“六个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215名特邀监督员上岗
省公安厅研究决定,聘请省政协副秘书长王伟平等215人为第三届“河南省公安机关特邀监督员”,聘期5年。新一届特邀监督员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而且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和较高的参政议政能力。
□晚报记者 段鹏 实习生 王世谊 通讯员 夏吉春
私招乱聘公安“耳目”
安装电子眼不规范
侵占涉案物品
下达罚款指标都在严打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