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回数万元债务
醉卧路边险丢失
□实习记者 张璇
晚报记者 张华
本报讯 追回了数万元的债务后,心里一高兴多喝了两杯,深夜醉卧在路边不省人事,身上带的现金也被扔在一旁,多亏民警及时发现。
15日23时许,经八路派出所副所长朱万昌带领民警巡逻,在经六路与金水路口,见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趴在地上,一辆摩托车倒在地上,不远处还“躺”着一个黑色的公文包。该男子浑身酒气,民警怎么都叫不醒。民警打开该男子身边的公文包,发现里面塞满了大额钞票,细数之后一共有4.2万元!按照男子手机里的号码,民警拨打其家人电话,将该男子送到郑大二附院。线索提供 李军毫
□晚报记者 徐富盈
实习记者 刘 涛
本报讯 一工厂锻造车间的电锤噪声连连扰民,但厂方称先有厂后有居民小区,他们并无责任。昨日上午,执法人员称,根据国家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所产生的噪声,都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否则就要被处罚。
昨日上午,中原中路123号院20位业主代表向报社反映,与小区一墙之隔的郑煤机集团的锻造车间,白天黑夜不停地工作,巨大的电锤发出的噪声和产生的震动,使数百位业主无法休息。8号楼的胡女士说,电锤晚上发出的巨大声音,使她晚上蒙了被子也无法入睡,而且锤声引起整栋楼颤动。
记者到现场调查发现,该小区受噪声和震动影响的共有7号、8号、18号等5栋楼,共180多户。记者和郑煤机集团公司办公室取得联系,一女工作人员介绍,郑煤机集团建厂时,周围根本没民房,而中原中路123号小区,是前几年才建的居民小区。“受影响投诉的居民,在买房前,也应该考察考察。因先有厂后有居民区,所以,我们厂方并没有责任。”
对该投诉,中原区行政执法局法制科付成科长说,厂方的解释是不对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并没有对先有厂或先有居民楼类似事项作解释,只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他们近日将对该厂产生的噪声进行检测,一旦发现超标,就要让其定期治理。线索提供 李女士
巨大的震动和噪声把这户人家的灯都震松动了。 晚报记者 廖谦 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