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胡审兵
实习记者 李丽君
本报讯 出门旅游,导游的服务水平直接影响着市民的旅游质量。昨日记者从市旅游局获悉,今后,导游人员从事导游活动时,都要随身携带由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编发的导游人员服务质量监督卡。通过填写此卡,旅游者可有效监督导游的服务质量。
据了解,按照市政府近日出台的《导游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导游人员从事导游活动时,应当携带由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编号的导游人员服务质量监督卡。该卡由旅游者填写并签名,导游活动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由旅游者或导游人员交派出机构留存,再由派出机构转交派出机构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市旅游管理部门将对导游人员服务质量实行等级评定制度,等级评定结果向社会公开。该卡的保存时间不得低于两年。